GX-XFB-2023-0030
成都高新千和美汇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 关规定,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成都高新千和美汇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工程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大道4号5栋201、202号; 建筑面积:3192.63平方米; 建筑高度:66.8;建筑层数:第二层局部 层;使用性质:医疗 ;备案申请表编号:51010920230051 ;备案凭证文号:51010920230051)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该工程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你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上述问题组织整改。整改完后,应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